平等的心理需求與歷史默認的不平等
你上次在內心默默的跟自己說「這不公平」是什麼時候?
對平等的追求似乎深植於人性。有趣的是,現代啓蒙思想前(法國大革命之前),不平等才是人的默認設定。
東方傳統儒家是親疏遠近等級分明的思想,或許不像印度教那般用血緣築起森嚴的階級壁壘,但一樣有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平民看到欽天大老爺要下跪,職業還有區分士農工商。
遇事不公又申冤不成怎麼辦呢?有文化的就是把悲憤化爲華麗的文學作品,然後產生了《離騷》、《赤壁賦》、各種詩詞讓後世的你我背不完。
平等大概是種心理需求,腦力勞動者用創作填平不滿,但在現代社會之前,讀書識字畢竟是少數人的權利,一個每天面朝土地背朝天的農人怎麼辦?
精神的救贖由宗教出馬。佛教傳入古代中國後與儒家道家思想融合成為「儒釋道」,民間對信仰的樸素認識就是:「今生的苦難是來世的存款」,再輔以因果、善惡、報應、輪迴等簡單易懂的概念,彌補了追求平等的心理需求。
西方中世紀的平等補償機制
視角從東方跳轉到中世紀的西方,以封建制爲基礎的俗世政治,一樣階級嚴明,俗世的不平等天經地義。
在教權與皇權、聖杯與寶劍的相互競爭偶有媾和中,普通人的日子一樣不好過。
有趣的是,中世紀的基督教教義悄悄地補上了人們對於平等的心理需求。聖經中就有一句非常直接的話——「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拉太書 3:28)。意思很簡單:不論出身與地位,在上帝眼中每個人都是一樣的。
而在當時的修道院裡,這種觀念不只是嘴上說說。無論你是貴族還是平民,進了修道院就穿同樣的袍子、吃同樣的飯、在田地裡一起勞作、一起禱告——所有人都在同樣的鐘聲下生活。對普通人來說,這種「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仰,像是一種精神避風港。
如果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怎麼辦呢?大絕招就是聖經中提到的末日審判——誰上天堂誰下地獄,功與過在基督面前無所遁形,也一視同仁。這輩子吃得苦受的委屈,彌賽亞降臨後幫你伸張正義。
啟蒙之後:理性說的算
法國大革命後,理性趕跑了上帝。當平等的精神需求不再由上帝提供,理性試圖接管。第一個嘗試用理性闡述平等的是盧梭,他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開啓了人類用自身理性對平等的討論。
盧梭把平等分成兩類:(盧梭的原文比較繞口,這裡用我理解的簡化版解釋)
- 自然的不平等(先天):有人天生力氣大、聰明、跑得快。原始社會力氣大的人就能欺負力氣小的人。但即使在採集狩獵的原始社會,個體運用自然力量上的不平等去壓榨甚至奴役對方,這樣的情況也極少能長久持續,因為人能靈活運用工具、策略、計謀。
在智力面前,個體龐大的力量可以被好的工具加上隱祕的埋伏與偷襲輕鬆抵消,想想人在非洲大草原上怎麼戰勝獅子、美洲豹就知道! - 道德(或政治)不平等:因為有私有財產,有剩餘,所以就有不平等。爺爺賺了很多錢留給爸爸,爸爸又累積了不少財富再留給兒子,財富與階級繼承導致了不平等
熊大發現了一個蜂巢,不告訴熊二,自己藏起來偷偷吃,熊二在不知道熊大有一個私人蜂巢的情況下,會覺得不平等嗎?其實不會。
換個情境,熊大跟熊二都在峭壁上發現了很多蜂巢,熊大有很好的攀爬技能但熊二不會,這時熊二跟熊大商量——熊大你爬上去採蜂蜜,分一些給我,我每天幫你洗內褲加全身按摩30分鐘,兩人達成了交易。一段時間的合作後,有一天熊大採完蜂蜜回來對熊二說:今天蜂蜜好難採,蜂巢越來越高,我多花了好多時間才搞定兩人份的蜂蜜,你得多幫我按摩30分鐘,之後除了洗內褲外,按摩時間要從30分鐘變60分鐘,否則我們無法繼續合作。熊二爲了蜂蜜也只能答應熊大。
你看看,熊大相對於熊二有更高的議價能力,這時不平等產生。也就是說分工與交易催生了不平等,不平等源於雙方交易時,一方對另一方的需求更多。爲什麼地主可以壓榨佃農?因爲佃農對地主的依賴較高。
機會平等 vs 結果平等
平等的起因更可能源於分工與交易。而人生理上腦容量差不多,大腦結構也差不多,思維的趨同,所以對平等的追求大概是深植於靈魂的。
過去我們追求的平等多數是指「機會的平等」,但隨著各種社會思潮的推動,符合社會公益的平等不斷往「結果的平等」靠。
美國名校的錄取一直以來,為了符合某些「先進」理念,對於某些族裔降低錄取標準。哈佛大學教授 Michael Sandel,《正義》一書作者,曾在《成功的反思》中提出「一定的分數線上所有人抽籤入學最公平」的想法。他也批評:「即便在一個公平的〈能力至上〉制度下——沒有作弊、沒有賄賂、也沒有富人特殊待遇——人們仍會誤以為成功完全是自我努力的結果」。我不確定這是真心左派還是反串演出,只能說政治正確的道路真的沒有盡頭!
如果要追求結果上的平等,那 NBA、田徑比賽場上黑人是不是太多了;目前科技產業與 AI 領域,華裔、印度裔是不是也太多了!地理環境、文化、種族本就多元,但爲了結果平等要刻意抹除多元,絕對的公平真的有需要嗎?
人不是大公無私的物種,某些程度的不公平產生機會,社會才有進步的動力。一切公平,人真的會有動力讓自己變得更好,把事情做得更好,付出更多努力?
過度的公平往往也是妨礙自由的。小明靠努力考了 100 分,但小強只有 60 分,為了對小強公平,小明必須把他的 20 分送給小強,兩人平均一下都 80 分。這種對小明形成強制的平等,難道不是剝奪了小明的自由嗎?
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平等跟自由,很像出生就進到賭場,每個人初始籌碼都一樣多——「人生而平等」。但隨著運氣、智力等原因,有些人輸了,有的人贏了。要認命且始終遵守規則,不要出老千、也不要氣到翻桌,這就是自由。
良善社會的定義不是沒有失敗者,而是不會讓一個失敗者赤裸地站在寒風中,連泡麵也吃不起。允許失敗,給予足夠的尊嚴與基本保障,就是一個公平與自由的社會。
我很喜歡經濟學家 Milton Friedman 的一句話:
A society that puts equality — in the sense of equality of outcome — ahead of freedom will end up with neither equality nor freedom.
(一個將平等——結果平等——置於自由之上的社會,最終將既沒有平等也沒有自由)。
下次當你內心悄悄響起『這不公平』的聲音時,想想這是讓許多思想家吵了幾百年的問題,換個視角,它從來都不只是你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