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意思是唯有當糧倉充實、豐衣足食,人們才會重視禮節,自然而然重視榮譽與恥辱。這是一種由外而內、由物質至精神的自然發展過程。
小時候覺得這句話很有道理,經濟好了,人富足了,自然會變得越來越有禮、知羞恥。長大後知道這句話如果發生在古代以宗族為主的環境裡,可以適用,但放在個人主義為主流價值觀的現代,就不適用了。
宗族社會,人的言行代表的是整個家族,你如果背景好一些,在外太不要臉,一般人拿你沒辦法,你的家族會先受不了出手制止你或教訓你。但原子化的現代社會,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我們鼓勵個體活出自己的精彩、重視自我感受、情緒價值。
禮節、榮辱成了個人價值觀選擇的一部份,跟經濟並沒有多大的關聯。看看新聞上出現的 89 們,很多經濟能力好得驚人,不照樣滿口檳榔配滿嘴三字經。但老實說我比較喜歡現在這樣的社會,但為自己而活很容易衍生出另一個極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這是我小時候很有名的一句話,這句話有個致命缺陷,就是把自己當作現實世界的主角。遊戲世界可以這樣以自己為中心,把聚光燈都放在自己身上;現實生活中要是這樣,那在奉行這句話的同時,你跟世界必定有一方要倒楣。
所以把這句話改一下:只要我喜歡,在合法且不造成他人傷害的情況下,有什麼不可以。如果只是造成困擾,我是不介意的。假設我有朋友喜歡穿女裝出門,路上有非常多人覺得奇怪或反感,這件事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實質上的傷害,那就盡情的穿。
以前去 Bar 有一號人物,叫舒淇,是個帥哥,但有變裝癖,而且不是淑女式變裝,是孔雀開屏式妖姬裝。聽說有一次自豪的變完裝,騎上腳踏車要去 Bar 走跳,被看不順眼的路上踹了一腳。
我覺得舒淇沒問題,生病的是踹他的路人。某次喝酒跟舒淇小聊一下,他問我:你會不會覺得我很怪。我只淡淡的回:不會,請繼續保持,當所有人都可以接受你的時候,表示這個社會進步了,你的存在可以很好的幫這個社會打分數,別人都做不到。
我是個穿著有點保守的人,無袖衣服都不太敢穿出門,以前瘦皮猴穿了難看,現在有肌肉線條也覺得不要穿那麼少。曾經有一段時間,我隱約覺得每次同志大遊行,為什麼那些人要穿那麼少?這樣好嗎?我現在完全不會這樣想,那是當事人的自由,他並沒有傷害到誰,覺得不妥那是我觀念或想法要改。
可能有些人會說,他傷害到在外面逛街的小孩跟家長。但換個角度說,家長不是正好可以跟小朋友討論性向、歧視這類的話題嗎?你可以告訴你的孩子,請他愛自己,愛自己的身體,你不會在意他的性向,不管怎樣你都愛他。
有時候客觀環境沒有任何不妥,不妥的是我們看待那個環境的眼光,人總是自戀的把自己內心的骯髒投射到外物上;總要找個替罪羊來背負自己狹隘、扭曲的思想。
剛開始是大家都認同人要衣裝,然後久了就會察覺好多一本正經的衣冠禽獸,最後你會發現,被你罵禽獸不如的永遠不會是那個穿很少穿很特別的,而是當初你最喜歡的那些有頭有臉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