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出捷運站,偶爾會看到在捷運站門口發傳單的人。
我以前的習慣是,看到有就拿,大多數時候拿了也不會看,只是想著順手拿一份,好讓那個人趕快結束工作。
但後來也在想,為什麼那麼低效的方式,到現在還有人在使用?
通常會發傳單當廣告的類型有幾種,捷運站100公尺內、跟飲食相關的內容;或是一樣靠近捷運站附近,提供服務的業態,健身房、美甲美容。還有不動產的廣告也見得不少。
不論是網路開店還是實體開店,其實業績的公式很簡單,就是流量 x 轉換率 x 客單價 x 複購率。
其實所有的廣告、行銷活動基本的目的都是在引流,發傳單也是,做生意這無可厚非。但作為每天都會經過定點都會接到別人要給我的傳單的路人,其實也經歷了很多心理掙扎。
我偶爾可以當個好人去幫你丟手上的這些垃圾,讓你快點結束任務。但我也不會一直是個好人,今天我恍神,心情不好,姨媽姨丈來,我就不想當好人。也幸好現代人已經被各種行銷工具跟騷擾電話訓練出不帶任何負罪與情緒的拒絕。
商品爆炸的時代,你有的別人也都有,資訊爆炸的社會,我小小的腦袋真的沒必要裝那些東西。
理想的方式是,傳單不要只是介紹你有什麼東西,要給那傳單的人一些誘因。你賣飲料賣便當,不就是希望我知道你以外還能上門,如果距離足夠近,傳單上就應該給我個5塊、10塊的優惠。
店家行銷不能有種妄念,就是我東西很棒啊,你們就該來。我也覺得我文章寫得很棒,但不會覺得就應該每天閱讀量破十萬,可以當然很好,但世界就不是這樣運作的。
行銷就是花錢買流量加轉換率,只花錢買流量,不幫轉換率提供誘因,基本就是在碰運氣。
所以如果我開店,可以發傳單,那就是傳單上要有誘因,再來是做再小的生意,都要有一點點統計意識。我印了1000份傳單,傳單上優惠使用期限內,回收了多少張傳單?印傳單要錢、請工讀生發傳單也要錢,最後如果不知道自己回收了多少,怎麼評估這一次發傳單的效益?
如果效果好,我發出1000份,竟然回收了100份,賣出的產品扣除成本跟發傳單的所有衍生費用,是否還有賺?初期即使打平也是繼續做,就當作買流量。如果很明確嘗試了兩三次,都完全沒有賺錢,那就果斷換方式。
越小的生意越不能有那種,我只是用傳單打開知名度,不用計較那麼多?小生意追求的是存活,顧客知道你沒用,用錢投票認可你才有用。
有了流量後,最後其實就是拼復購率,這個啊,好多那種開一堆店然後剛開始還排隊排成那鬼樣子的基本就是沒有復購率,人都會有嚐鮮心態,尤其有了手機後,人類最愛的就是排隊。
不過復購率應該是最難的事情,影響的因素很多,價格跟相似品類比是否有優勢,其實有時實惠與否,CP值高不高。如果是那種硬要比別人貴一些的,那麼請你讓人覺得值得,至於怎麼做到值得,我就不清楚了。
某幾間一開始很紅後來幾乎倒光的飲料店我都還沒喝過,有一間招牌花花綠綠的是喝過啦,只是喝完就覺得:我還是買清新就好,不用排隊還比你便宜,很明顯那就是不值。